职位描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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岗位职责:1、负责门店前台收银工作;2、负责门店电话预定的工作;3、每日收银报表的统计工作;4、其他工作;
任职资格:男女不限,年龄18-35周岁,初中以上学历,体型匀称,熟练使用电脑;
工作时间:根据门店营业状况排班;
试用期薪资:2200元/月
工作地点
地址:扬州广陵区


职位发布者
HR
扬州品春食品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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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游·酒店·餐饮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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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-499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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私营·民营企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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扬州广陵食品工业园鼎新路89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