职位描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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岗位职责:1、负责门店前台收银工作;2、负责门店电话预定的工作;3、每日收银报表的统计工作;4、其他工作;
任职资格:男女不限,年龄18-35周岁,初中以上学历,体型匀称,熟练使用电脑;
工作时间:根据门店营业状况排班;
试用期薪资:2200元/月
工作地点
地址:扬州广陵区
求职提示:用人单位发布虚假招聘信息,或以任何名义向求职者收取财物(如体检费、置装费、押金、服装费、培训费、身份证、毕业证等),均涉嫌违法,请求职者务必提高警惕。
职位发布者
HR
扬州品春食品有限公司
- 旅游·酒店·餐饮服务
- 200-499人
- 私营·民营企业
- 扬州广陵食品工业园鼎新路89号